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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公约-尊龙凯时网站

时间:2015年12月25日   作者:佚名  点击次数:次

  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《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<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>》附则i和v海湾水域作为特殊区域的生效日期的公告 

交通运输部公告  2008年第21号    2008年08月15日
  
  国际海事组织《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<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>》(以下简称“防污公约”)于1973年指定海湾水域为附则i和v的特殊区域。
  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56届会议于2007年7月13日通过mepc.168(56)号决议,决定根据防污公约附则i第38.6.1条和附则v第5(4)(b)条的规定,进入海湾水域的船舶从2008年8月1日起须满足附则i第15和34条和附则v第5条中有关特殊区域的排放要求。
  特此公告。


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(章)
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

 

主题词:国际 公约 修正案 生效 公告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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